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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說:令人銷魂的表情。模仿不來呀!)

如果沒有媒體的強烈促銷,我可能還沒怎麼意識到七夕情人節的到來。



扭開電視看見林志玲半露酥胸甜蜜蜜推銷乳間奶味幸運草,出門逛街小姐苦口婆心勸說買點首飾送給另一半吧,究竟該送些什麼呢,實在是個令人頭痛的問題。買好的怕對方不識貨,買差了對方嫌妳不識貨,衣服不合身,香水不對味,物品不合用,嫌東嫌西搞到雙方心有怨懟。倘若不送禮給對方,就像犯了罪該萬死藐視彼此至高愛意的褻瀆之罪。媒體有點將情人節送禮變成購買贖罪券的意味,沒花錢就同不得永生的罪人,豈不慘哉。

情人節時我收過物質的禮物,看得見摸的著,的確有種實在的好。但物質所帶來的愉悅畢竟有時,花會腐爛,食物會消化,物品會用完,如能擁有一些「特別的禮物」,那麼該是很幸福的了。
什麼是特別的禮物呢?在我的認知裡,體貼算是其一。這種禮物看不見摸不著,但收到的人總覺得幸福呢。也許有人會說,這應該叫做美德,但這種禮物(gift)不也是種天賦(gift)?

說到送禮,我總會想起那個著名的短篇故事,O Henry的The Gift of the Magi(中譯:愛的禮物),內容是說一對貧苦的夫妻想送給對方最好的聖誕禮物,但家徒四壁的他們實在沒錢買禮物,於是他們犧牲自己最寶貴的物品(頭髮與錶)來換禮物。結尾讀來是有點悲哀又可笑的巧合,但這份禮物的價值卻遠遠超過東方三智者送給耶穌的禮物,因為裡面是滿溢的愛與全心的奉獻。

所以送什麼好呢,只要是出於愛,不求回報的給予,就該是最好的禮物吧。也別等到情人節再來送禮,禮物(present)嘛,就是要雙方活出當下每一刻(present),好好把握現在,也是給自己一份相當有意義的禮物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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