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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天傍晚在板橋搭捷運,臨時起意在龍山寺站下車,想買點什麼來吃。好久沒吃胡椒餅了,就這麼決定吧。

從車站出來,瞄到一個熟悉的背影,他揮手送人上計程車。雖然只有看一眼,但我絕不會看錯。那是我的前 BF。

當下我有考慮是否要禮貌性地和他打聲招呼,但下一秒我自己瞬間否決這個提案,繼續走去買胡椒餅。

情願去買胡椒餅,也無意和前男友打招呼,這樣講起來我好像還蠻冷血的。一來我沒興趣知道他現在在做什麼,二來我也不知要和他聊什麼,倘若要有一搭沒一搭的寒暄,簡直是浪費彼此的時間。三來肚子餓的我有買胡椒餅的執念。最後一個理由,也是最重要的,因為我看見前男友身著豬肝色的襯衫配上黑色打摺西裝褲,整個就是華西街中年油條歐吉桑風格。天,這好比男生看見前女友站壁從妓一般令人傻眼。那個畫面實在太驚悚了,我好想去撞牆啊。如果他確有把手機掛在腰際,那驚悚度鐵定爆表。

回士林時恰巧碰到我的大學同學兼好友 Lancy。我們從英文系畢業之後走來都有點崎嶇,我最終沒有如大家預期的去當國中老師(雖然當過一陣子),而 Lancy 轉來轉去現在在念生死教育與輔導研究所,也真夠神了。我們站著聊了很久,聊得相當開心,後來實在因為太晚不得不回去,才彼此揮手 say goodbye。

這一天,不期的遇見兩個水瓶座,故以「不期二遇」名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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