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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面才寫到山盟海誓比不上肚子咕嚕,沒想到我今晚就為嘴饞付出慘痛代價。算了!花錢消災!只好這樣說服自己了。



我今天到彰化出差,講教材說明會加親訪,回士林時已經是七點半了,肚子餓的要命的我買了份蔥抓餅,找個可坐的座位坐下,錢包往腿上一放,大快朵頤先。吞完餅覺得應該配點飲料,起身便往旁邊便利商店走去。飲料挑來挑去,赫然發現錢包不在身上。

沒錯,我站起身時錢包掉到地上了。我衝到先前坐下的地方,左看又看就是沒有錢包的蹤跡。我又衝到捷運站的服務處,沒有人拾獲錢包。路邊有一個照顧小孩的婦人,告訴我有一家人曾經問她地上的錢包是否為她的,但那一家人沒有把錢包撿走。後來再看錢包已經不見了。

我在捷運站附近找了很多人問,找了快二十分鐘,後來決定放棄。那一刻我一直忍耐的情緒才爆發出來,瞬間滿臉都是淚水。

眼淚流了三秒,我開始在想有哪些損失,信用卡與金融卡要立即掛失,衝回家馬上開始打電話查詢消費紀錄與掛失。所幸撿到錢包的人還沒跑去刷信用卡。

總計損失如下:
1. 現金粗估 700 多元,這個應該有去無回吧。
2. 信用卡—掛失費用 1000 元,七天後補發新卡。
3. 金融卡—已掛失,需到原開戶銀行補發新卡,100 元
4. 駕照—需去監理處重辦駕照, 200 元
5. 捷運悠遊卡—內有 70 多元餘額。這個不可能回來了吧。新購單張 500 元
6. 誠品會員卡—這個只有買書九折優惠,其餘無用。補辦一張 50 元
7. 統聯 240 元與 200 元收據,共兩張—這個我要請款,出差的車資。
8. 錢包—無印良品咖啡色牛皮拉鍊包,台幣約 1300 元。

我是很冷靜的快速處理完畢,將可能的損失減少到最低,不過心情實在好不起來(廢話,有誰錢包丟掉心情會好起來呢)。
回家向我媽講這件事,和她要信用卡電話時,她馬上就慌了手腳,心臟險些麻痺,完全無法處理事情,因為她已經開始想像我所有的積蓄被撿到的人錢包的人領光光了(囧rz)。等她恢復正常時就開始對我碎碎念。至於我爸,等他回家後我和爸報告整件事情的始末,老爸馬上臉色變得很難看,當然又是被罵了兩句。結果害我又哭了。
最感謝的,就是小路和黑喵兄。我自己不小心丟掉錢包已經夠沮喪了,只有這兩位體會到我的感受,跟我說「那妳一定很難過吧」。雖然只有這樣,卻是我最需要的安慰。

我自己也撿過手機,馬上衝去還給失主,希望這種好事也能發生在我身上。或者我也不該奢想,剩下的就交給上天處理吧。如果撿到錢包的人,拿走裡面的錢,就拿吧。但請不要把它丟到廁所馬桶或垃圾桶,惜物的我會覺得很難過的。

嗯,總而言之,下次可不能餓到連錢包都不顧了。*嘆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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